第五十一章 四十墓
他们从奥塔哥出发,往西,翻过南阿尔卑斯山脉的余脉,到了西海岸。
马车在山路上颠了两天。路面从砂砾变成了碎石,从碎石变成了泥泞,马蹄陷进去再拔出来,每一步都带起一坨黏糊糊的深褐色泥浆。西海岸的气候和奥塔哥完全不同。奥塔哥是干的、冷的、风大的。这边湿,空气里总是含着一层薄薄的水汽,呼吸的时候能感觉到水分钻进鼻腔。树多,灌木多,蕨类植物从路边的沟壑里伸出巨大的叶片,拱成了半个拱门的形状,有些叶子展开来比人还高。马车从那些叶子底下钻过去的时候,叶尖上的露水滴下来,落在阿水的肩膀上,冰凉的一点。阿水裹了一下衣领。他在奥塔哥住了那么多年,以为新西兰都是一个样子。来了西海岸才知道,这个国家的每一面山都有不同的脾气。
霍基提卡是西海岸最大的镇子。一八六几年的时候这里曾经是新西兰最热闹的地方,比但尼丁还热闹——淘金热的中心。码头上停满了船,街上挤满了矿工,酒馆从早开到晚。现在码头冷清了,船少了,街上的人也少了,有些房子空了,门板钉了木条,窗户上的玻璃碎了没人换。淘金热过去了,黄金走了,留下了一个有点空荡荡的小镇和几处华人墓地。
带他们去墓地的是一个毛利人,名叫Rangi Moana。四十来岁,个子不高但身板很宽,手臂粗壮,走山路的步子很稳。他的母亲是Te Roroa部落的人,父亲是Ngai Tahu的。他在霍基提卡附近长大,从小就知道那些华人墓地在哪里。老霍以前来过一次,是Rangi带的路,这次又找了他。
Rangi走在前面,手里拿着一把砍柴刀,把路上挡着的灌木枝条一刀一刀砍开。他们沿着一条已经看不出路形的小径往山上走了大半个钟头。灌木越来越密,有些地方要弯腰才能钻过去,枝条刮着阿水的脸和手臂,在皮肤上留了几道红印子。脚下的地面湿滑,落叶堆得很厚,踩下去软绵绵的,有时候会突然陷进去半只脚。
然后灌木丛开了一道口子,他们走进了一片相对平坦的空地。
墓地在那里。
阿水第一眼看到的时候,停了一步。这里和奥塔哥的那些墓地不一样。奥塔哥的墓地在荒山上,风大,草短,土丘和碎石都裸露着。这里不是。这里的墓地被灌木和蕨类吞了大半——灌木从四面往中间长,有些已经长到了墓碑上面,把碑面遮住了。蕨类的根扎进了泥土里,盘在墓碑的底座上面,把石头和植物缠在了一起。有的墓碑倒了,被灌木压在底下,只露出一个角。有的只剩下一截木桩,木头已经腐朽了,表面发黑,用手指一碰就碎成了粉末。
Rangi站在空地的边上,手臂抱在胸前,看着这片墓地。他的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,是一种看了太多次相同景象的平静。他自己的部落也有类似的地方——被遗弃的村落,被灌木吞噬的旧址,祖先曾经走过的路被新西兰的植物一点一点覆盖。他理解这种被吞噬的感觉。
他说了一句话,用英语说的,但带着很重的毛利口音:"Before, every Qing Ming, Chinese people come here. Burn paper, burn incense. Then, no more people come. Bush take over."
以前每年清明都有华人来。烧纸,烧香。后来没人来了。灌木就把这里占了。
老霍开始指挥队员分头行动。阿明和另一个队员去清理外围的灌木,把通往每一个墓碑的路用砍柴刀劈出来。老霍自己去了最远的那个角落,那里有两个已经完全被灌木盖住的土丘,他得先判断下面到底有没有人。
阿水弯下腰,走到最近的一块墓碑前面。碑面朝上倒着,长满了苔藓,灰绿色的,厚厚的一层,把上面的字完全盖住了。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把刷子,蹲下来,开始刷。刷毛在苔藓上面刮过去,苔藓一片一片地脱落,露出底下的石面。石面是灰白色的,被苔藓泡了几十年,表面有些发酥了。他刷了几分钟,字慢慢显出来了——一笔一划的,是毛笔刻的,刻得很深,所以虽然石面酥了,字还在。
梁福顺,新会人,卒于一八七八年。
阿水用手指摸了一下那几个字。字迹的沟壑里嵌着残余的苔藓,他用刷子的尖端把它们一点一点剔出来。梁福顺。新会人。一八七八年死的。死了二十三年了。二十三年里没有人来清理他的碑面,苔藓把他的名字吞掉了。现在阿水来了,用一把猪鬃刷把他的名字从苔藓底下刷出来。
他翻开名册,在上面找到了这个名字。编号四十一。名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,是怀远堂的旧记录:"新会人,年约四十,矿工。一八七八年冬卒于霍基提卡矿区。"
四十岁。死在冬天。霍基提卡的冬天比奥塔哥还湿,雨一下就是几天不停,矿场的溪沟涨水,淹到膝盖。一个四十岁的新会人,在这种冬天里死了。他也许是病死的,也许是累死的,也许是冻死的——在这个年代,在这种地方,死的方式太多了,每一种都不值得写在档案里。
Rangi在旁边看着他刷碑面。他没有说话,但他的目光一直在那些墓碑之间移动,从一个倒伏的碑到另一个被灌木遮住的碑。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——被遗忘的墓地,被灌木吞噬的名字,被时间和植物慢慢抹去的存在。华人不是唯一被遗忘的人,但他们是被遗忘得最彻底的那一批。
阿水把刷好的碑面上的名字抄到记录本上。他的字歪歪扭扭的,但一笔一划写得很用力,笔尖在纸上留了几个戳透的小洞。
从霍基提卡往南,再往东,翻回内陆。然后是克伦威尔附近的一处集体墓地。
这处墓地比前面见过的都大。二十多个土丘挤在一片狭长的山谷底部,两侧是陡峭的岩壁,谷底有一条干涸的溪沟。老霍说这里以前是一个矿场,一八八几年的时候塌方了,压死了很多人。墓碑上的日期集中在一八八六到一八八七年之间,有些碑面只刻了名字和一个年份,没有籍贯,没有生年。
老霍从档案里翻出了当年矿场的事故记录。纸已经发黄了,边角碎了,字迹是英文的,有人在旁边用毛笔批注了粤语翻译。他念了几个名字——李某、黄某、陈某某——每念一个,队员们就在名册上打一个勾。念到一半他停下来,说那场塌方一共死了三十七个人。这里只埋了二十多个。
阿水问:"嗰啲搞唔到嘅呢?"
老霍把档案合上,手掌在封面上按了一下。那只手按得很重,指节发白。"仲喺山入面。"他的声音很平,但按在封面上的手停了好几秒才松开。做了十三年起骨,他见过太多"接不走"的。接走的他高兴,接不走的他记在心里。那些记在心里的比接走的更重。
短暂的沉默。山坳里的风灌进来,凉的,带着石头和干草的气味。阿水看了一眼两侧的岩壁。那些岩壁经过了十几年的风化,表面裂了很多缝,有些地方塌了一半,碎石堆在谷底。那些取不出来的人就在碎石和岩层底下。他们被山压住了,十几年来一直被压着。没有人能把他们挖出来。山太大了,人太小了。
阿水说:"噉就先带走能带走嘅。"
老霍点了一下头。他们开始挖掘。这一次挖得比前几处都快——不是因为不仔细,是因为人多,分了组,每两个人负责一个墓。阿水和阿明一组。阿明年轻,力气大,挖土快,但到了接近骨头的时候他会自动放慢,换成手和刷子。这一点他学得很快。
挖了一整天,起出了十八具。还有四五个位置空的——碑在,但底下没有骨头,不知道是当年记录有误还是后来被什么动物翻了。老霍在记录本上标了"空",然后合上本子,叫收工。
天黑了。十八具骨骸被包好装箱,整齐地摆在谷底一块平地上。明天一早马车来接,连同他们之前在其他墓地起出的一起运走。他们在谷底的溪沟旁边生了火,吃了一顿简单的饭。干粮和干面条,用锅煮了,加了一撮盐,就是今晚的全部。阿水的腰疼了一整天了,蹲和弯的次数太多,腰椎的旧伤在发作,一阵一阵地抽。他坐在石头上,手撑着膝盖,把身体慢慢往后仰,让腰椎松一松。仰头的时候他看到了天上的星。奥塔哥内陆的夜空比任何地方都清楚,星星密得连成了一片,银河横在头顶上面,白蒙蒙的一条,从东到西,看不到边。
他想起那些还在山里的人。他们看不到这片星空。他们什么都看不到了。山把他们压在底下,石头和泥土把他们封在暗处。他们连被接走的资格都没有了——不是没有人想接,是接不了。山太重,人太小。老霍说"先带走能带走的",这句话里面有一种无力,一种"我知道不够,但我只能做这么多"的无力。起骨的工作不是全能的。它能接走四百多个人,但接不走被山压住的那些。它能刷干净碑面上的苔藓,但刷不干净几十年的遗忘。
之后是一个小镇的旅店。
旅店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,一间两层的木头房子,楼下是酒吧和餐厅,楼上是客房。起骨队五个人挤了两间房。房间不大,两张床一张桌,窗户对着街道,能听到楼下酒吧里白人喝酒说笑的声音。
他们把名册和档案铺在桌上,开始核对名单。楼下酒吧里有人在唱歌,调子是欧洲的民谣,隔了一层木地板传上来变得闷闷的,只剩下低音的部分和偶尔的笑声。酒吧里的人不知道楼上的五个华人在做什么——他们在给死人找名字。
这是每到一处新地方之前都要做的工作——把已经起出的骨骸编号和名册上的记录一一对照,确认身份,标注完整度,补充信息。桌上的油灯光照着五个人的脸,和一堆纸。名册翻开在中间,两边是从各地华人社区收集来的旧信件、旧照片和堂口的存档文件。信件大多已经发黄了,有些字迹模糊了,要凑到灯下才能辨认。照片更少,只有两三张,褪色了,人脸在暗褐色的底色里隐约可见,眉目不太清楚。
阿明在核对一个名字。他翻了好几页才找到对应的记录,然后停住了,拿笔在旁边写了一行字。阿水凑过去看——阿明写的是:"广东开平,村名不详,性情豪爽,好饮米酒。"
阿水看着这几个字。"你认识佢?"
阿明点了一下头。"以前喺同一个营地挖过矿。佢人好好嘅。成日请人饮酒。后来我走咗,佢仲喺嗰度。再后来听讲佢病咗,死咗。"
阿明说完了,把笔放下来,拿起下一页名册继续翻。他翻页的动作很轻,手指在纸的边沿搓了一下才翻过去,生怕撕破了。这些纸都是旧的,有些已经脆了,翻太快就会裂。他的声音很平,和老霍说起弟弟的时候一样平——不是没有感情,是在这种工作里,感情要收起来,收到能干活的程度。但他在名册上写了那几个字。"性情豪爽,好饮米酒。"八个字。不是生卒年月,不是籍贯地址,是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给别人留下的印象。名册上几百个名字,大部分只有名字和几个数字。这八个字是其中极少数的、属于活过的那个人的温度。
阿水什么都没说。他的手指在名册的纸面上摸了一下,纸很粗糙,墨迹在上面微微凸起。他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。他说不出那是什么。
他想到自己。如果将来有人在他的名字旁边也写了几个字,他希望写什么?不是"广东番禺人,五十三岁"。不是"矿工、洗衣工、菜农"。他希望有人写:"话少。种菜好。成日对白菜讲嘢。"那比任何碑文都好。一个人活过的痕迹不应该只是日期和数字。应该有人记得他是什么样的人——他喝不喝酒,他说不说笑话,他有没有过特别开心的一天。
名册上几百个名字,大部分只有名字和几个数字。阿明写的那八个字——"性情豪爽,好饮米酒"——是其中极少数的、属于一个活过的人的温度。
最后一处墓地是在去惠灵顿的路上。
他们坐了一艘小船渡过库克海峡到了北岛。海峡的水很急,船在浪里上下颠簸,阿水的胃翻了好几个个,趴在船舷上吐了两次。他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坐过船了,上一次坐船是从广东来新西兰的时候,十七岁。现在他五十三岁,身体对海浪的耐受力比十七岁的时候差了十倍不止。
北岛的那几处墓地比南岛的小,每处只有几个到十几个。去惠灵顿附近的一处是最后了。一片不大的空地,三个土丘,两个有碑,一个没有。
他们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。南岛的四十多处墓地走完了大半,北岛的还有几处要去。阿水的腰越来越疼,每天早上起来要在床沿坐上好一阵才能站起来。他的手也粗糙了一层——不是菜园里的那种粗糙,是泥土和石灰和骨头上的矿物质沉积下来的另一种粗糙。他的指甲缝里嵌着三种颜色的泥——菜园的灰褐、墓地的深黑、石灰的灰白——混在一起,洗不掉。
他在有碑的那一具前面蹲下来。碑上的名字他认出来了——黄连生,台山人,卒于一八八一年。名册上有。编号两百三十七。这一具已经挖出来了,骨骸用麻布包着,放在旁边的锌皮盒里等着装。
阿水蹲了一会儿,然后做了一件他自己也没有计划过的事。
他跪了下来。
膝盖碰到地面的时候,泥土是凉的,湿的,渗透了裤子的布面,一直凉到骨头。他跪在那具骨骸面前,两只手搁在大腿上,低着头。
然后他用粤语说了一句话。声音很低,只有他自己和脚下的泥土听得到。
"我送你返去。你等一等。"
他说完了,自己也觉得有一点奇怪。他不知道死了的人听不听得到活人说的话。他不知道骨头有没有耳朵。他不知道这句话穿过麻布和锌皮盒,穿过泥土和石头,能不能到达那个人剩下的什么地方。但他还是说了。因为老霍说过,起骨是迎人。迎人就要说话。迎活人要说"你来了",迎死人要说"我来接你了"。
他站起来。膝盖响了一声,很大,在空旷的墓地里传出去了几步远。他弯了一下腰缓了口气,直起身来,搓了一下手指关节。关节也响了一声,和膝盖的响混在一起。五十三年的身体,每一个关节都在记账,每弯一次腰收一次利息,每跪一次膝盖打一次折。但他的手还能握刷子,他的嘴还能说粤语,他的眼睛还能认出碑面上被苔藓盖住的字。这就够了。
他继续工作。旁边那个没有碑的土丘也要挖。那个土丘下面不知道是谁。名册上没有对应的记录,只有一个模糊的方位描述。挖出来之后也许能从骨骸的状态推断一些东西,也许什么都推断不出来。但不管是谁,都要接走。有名没名,都是要回家的人。
四十多处墓地,走了一个多月。他们从奥塔哥出发,经过西海岸、坎特伯雷,渡过库克海峡到了北岛,去了惠灵顿、旺格努伊,又折返回来。每一处墓地都挖了、刷了、记录了、装箱了。每一具骨骸都摇了铃铛、说了粤语、包了麻布、填了石灰。到最后回到但尼丁的时候,马车后面拉着十几只大木箱,箱子里面是锌皮盒,一只叠一只,整整齐齐。
四百九十九具。
阿水坐在马车的车斗里,身体随着颠簸一起晃。他的口袋里还装着赵怀远的那张手绘番禺地图,地图的折痕比出发时又深了一道——路上他翻看过好几次,有时候是晚上在旅店里,有时候是在墓地旁边的营地火堆边。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要看它,只是想看一看。那张地图上画着一个他从来没有去过的村子,但那个村子是四百九十九个人要回去的方向。
他心里悬着一件事。出发的时候赵怀远还在病床上,眼神还是锐利的,手还能反握。一个多月了。路上没有收到但尼丁来的消息。不知道是因为没有消息还是因为消息没有追上他们。
赵怀远还在吗?
马车颠了一下,木箱在车斗里晃了晃。箱子里面是锌皮盒,盒子里面是骨头。四百九十九个人的骨头。四百九十九个等着回家的人。阿水搓了一下手指关节。关节响了一声,和马车的颠簸声混在一起。